感觉性周围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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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疏导和支持性心理治疗的方法可以消除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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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和少年情绪障碍,是发生在儿童少年时期以焦虑、恐怖、抑郁为主的临床表现,称为儿童神经官能症,简称为儿童神经症。

由儿童时期具有特定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儿童的神经官能症与成人有明显的区别,难以按照成人的神经官能症那样进行分类,因此目前渐渐倾向于使用情绪障碍的名称。

儿童少年期神经官能症的病因和成人相比比较简单,一般在持久的精神紧张情况下发生。学龄前常见的心理应激因素和家庭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如父母关系不和,父母分离或离婚,家庭成员死亡及其他家庭纠纷,家庭抚养和教育方法不良。

对儿童经常恐吓、打骂、威胁或其他紧张事件。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环境因素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如学校作业和考试负担过重,少年期身体发育引起的心理变化得不到正确及时的处理从而发生情绪冲突等。由急性精神创伤引起的较少。

由于儿童少年的年龄、遗传素质、人格特征、躯体状态、精神刺激的性质、强度和持续时间的不同,情绪障碍的症状和组成的类型也有所不同。

大多数情绪障碍儿童以后的成长适应状态正常般很少持续到成年期,两个阶段的情绪障碍没有多大的相关性,并且许多儿童的情绪障碍可能是情绪发展阶段的突出变化,还不能构成确切的质的变化。

但是由于儿童的情绪障碍很可能对儿童的人格发展和学习生活等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仍必须对此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及早干预。

焦虑症

焦虑症是一组以恐惧和不安为主的情绪体验。这种恐惧和具体的环境没有关系,无具体的指向性,但总感到有不祥的事情要发生,犹如大祸临头一般惶惶不可终日。焦虑是情绪障碍的主要症状之一,常伴随有恐怖症状、强迫症状等。

焦虑症和它们的区别只是症状的类型和诊断的侧重点不同。由于本病诊断概念不易掌握,患病率也不确切。焦虑症可以发生于幼年早期,但较为少见,一般发生于学龄儿童。随着儿童思维和情感的发展,焦虑症状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性别差异不明显。

焦虑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恐惧、紧张、烦躁、不安等主观的焦虑体验;二是坐立不宁、惶恐逃避等外显的不安行为;三是心跳、气促、出汗尿频、失眠等紧张的生理反应。

儿童焦虑症可能与先天遗传素质和环境因素有关。个体本身具有焦虑易罹患性的遗传素质基础,外界环境中的精神因素起着诱发的作用。一般多发生于幼年起就对外界刺激反应比较敏感和容易紧张的儿童。这类儿童的人格具有焦虑倾向特质,父母也比较敏感、犹豫、多虑和缺乏信心。

环境因素和教育方法的不当也是重要的激发因素。如家庭教育过分的溺爱或过分苛求,家庭结构残缺不全,家庭关系不和,家庭功能失调等都易使儿童产生焦虑症。学习负担过重,遭受精神创伤,或经历某种特殊的体验导致强烈的情绪反应等,也是焦虑症的常见诱发因素。

对儿童焦虑症应该采取综合治疗的方式,既要减少和消除儿童的焦虑行为表现,又要疏导其内在的心理和情绪冲突。首先要调查和确定引起儿童情绪焦虑的真正原因,然后有针对地加以治疗。

对于症状比较严重的患儿可以考虑药物治疗,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焦虑药,但要同时在症状减轻的情况下配合心理和教育治疗。

对于轻度焦虑患儿主要采取教育辅导、心理治疗和行为治疗的方法。针对焦虑的行为表现和症状可以采用系统脱敏和放松技术等行为治疗的方法加以消除或减少。

对于焦虑的内在原因,可以采用疏导和支持性心理治疗的方法消除其不必要的顾虑和担心,帮助他们改变失败和消极的心理定势,建立安全自信的心理状态。

但是由于儿童自我意识和心理发展的限制,只针对患儿本身进行治效果不一定明显,并且许多焦虑的致病因素和家庭学校有关,因此也要运用家庭治疗,适当调整家庭气氛、家庭教养方式。

学校教育方面要注意建立和营造安全和谐的学校氛围,适当组织体育、游戏等集体活动。

恐怖症

儿童恐怖症的临床表现为,对于某些事物或情境理应不产生恐怖而表现出异常强烈的恐怖。对恐惧的反应可用语言表达,或表现出对恐惧情境的回避,也可表现为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等生理反应。

恐惧情绪是儿童期最常见的一种心理现象,一般而言,儿童的恐惧十分短暂,也有学者发现儿童恐惧持续较久,但许多儿童的恐惧不经任何处理,随着年龄增长,恐惧会自行消失。

学校恐怖症是恐怖症的一种的特殊类型,常见于4岁~7岁儿童。最初的表现是儿童上学时感到很勉强,很痛苦,该去上学的时候不去或提出苛刻的条件。

有时表现出要去学校,但一到学校或接近学校就逃走,坚决拒绝上学。有的儿童在上学当天清晨诉说头痛、头晕、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有的在上学头一天晚上就表演腹痛。

对于学校恐怖症的诊断,有人提出以下几项指征:去学校产生严重的困难;对上学表现出明显的情绪不安、恐惧、发脾气、痛苦,或诉说躯体疾病却查不出。

应当上学却呆在家里,长期旷课,并且父母也知道;缺乏明显的反社会行为,如偷窃、撒谎、游荡等。发病的形式分为两种:急性发病和慢性发病,前者发生于人学早期,后者发生于高年级学生。

儿童恐症大多数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如父母不良的教养方法,如故意恐吓或威胁儿童;家庭破碎或家庭不和,如家长经常吵架、离婚或父母的死亡等造成儿童精神紧张;目睹某些悲惨的情景或观看具有恐怖情景的电视、电影。

躯体疾病或伤害性事故脱险之后出现恐怖症状;父母本身过分敏感胆怯或经常在儿童面前谈论可怕的事情;父母过于溺爱,形成了儿童的依赖心理,容易导致学校恐怖等。

儿童病前的不良人格特质和遗传素质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恐怖症主要采用心理治疗,尤其是行为治疗的方法。如对于恐惧的对象可以采用系统脱敏的方法,引导患者通过想象和现实接触,逐步靠近恐惧的事物或情境。

对于学校恐怖症,要将家庭治疗和学校教育紧密结合。学生开始返校时,可以先适当减低学习要求,重点培养对学校环境的适应。

强迫症

儿童强迫症大多起病于10岁~14岁的少年期,男性比较多见。在儿童早期发育过程中,也可能出现类似的生理性或发育性的强迫动作,但持续一段时间会自然消失,不会造成强烈的情绪反应,也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这种情况不应视为病态。

如果儿童比较持久地、重复地和不可克制地出现某些不必要的行为和观念,伴有情绪障碍和适应困难,影响了日常的行为活动的,就属于强迫症。

儿童的症状并不像成人的那样典型和分化,一般同时包含有恐怖、感觉过敏、焦虑、抑制和害羞等不同的症状。平时生活表现谨慎、深思熟虑、固执、循规蹈矩、孤僻、追求完美,遵循严格的道德标准。

儿童出现的强迫观念多数是父母和社会所不允许的想法。具体表现有以下两种:1.强迫观念,不由自主地反复出现某些观念、思想、形象、意念或冲动。如强迫性怀疑、强迫性回忆、强迫性穷思竭虑等。

2.强迫意向及动作控制不住自己,反复进行某些动作或行为。如强迫性洗涤,强迫性与意愿相反的意向,强迫性仪式动作等。

儿童强迫症产生的原因可能和遗传素质、病前性格倾向和教育方法都有关系:

1.儿童患病前的性格大多表现胆怯怕羞、过于拘谨、固执、好思虑、呆板、兴趣狭窄等。

2.抚养方式和教育方法的不当也是造成强迫症的重要因素,如有些家长对儿童要求十全十美和一丝不苟。

3.儿童经过这种十分刻板僵化的抚养,在早年生活中就学会了严格的行为规范:坚持怎样做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儿童生活世界极其规范化、程序化和有条不紊。这样很容易束缚儿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儿童精神过度紧张,形成强迫症状。

强迫症的治疗以教育和心理疗法为主,尤其是冲击疗法和暴露疗法等行为治疗对于强迫症的康复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要注意克服不良的强迫性人格倾向。对于比较严重的患者可以服用精神药物,促进症状的消除或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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