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罪释放后身份未洗白
需随身带证明非“越狱”
曾因抢劫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王江峰,在服刑2年零7个月后无罪释放。出狱5个月后,王江峰于2014年底发现,他在公安内系统中的身份仍是投送监狱,因此无法正常办理居住证、驾照等证件,还无法正常购买火车票。为摆脱自己越狱的嫌疑,他将盖有监狱公章的释放证明书随身携带。
入狱2年零7个月后被无罪释放
王江峰是富平人,2012年因抢劫罪被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0年。在服刑期间,王江峰提出申诉,经过检察机关重新调查,去年7月11日,他被宣告无罪释放。被释放后,王江峰到西安打工,去年12月,王江峰租住在西安城北,一边报考驾校,一边联系了一家高校的食堂,打算租个摊位经营。
去年12月中旬,他所报驾校主动给他退学费。人家说我的信息没办法办居住证。王江峰说,随后他又换了一家驾校,结果人家说的更直接,说我还是在押犯,不可能办居住证。
王江峰有点发蒙,他已于去年7月拿到了释放证明书,为啥还是在押犯?王江峰找到了辖区派出所,通过公安内查询,其信息还显示投送监狱等内容。王江峰说,看到信息后,户籍民警还感到有些疑惑,他连忙掏出法院的判决和释放证明书,才解释清自己的身份。
就在此时,此前联系的高校食堂负责人也告诉王江峰,由于他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有问题,无法办理健康证等相关手续,租用摊位一事也不得不暂缓。
无罪释放近半年发现身份没洗白
被无罪释放近半年后,王江峰才发现其身份并没被洗白。王江峰用络试着购买火车票,但站显示结果为身份信息核验未通过,不能络购票。王江峰说:按照现在的情况,我也不敢去宾馆登记住宿了。
王江峰随后和负责办案的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民警联系,对方说撤销犯罪信息还需要上报公安部,大概在春节前就能办理完。他们还专门到西安来证明我是冤案。但春节后,他没有收到相关消息。
2月27日,在王江峰租住的房间内,他小心翼翼地掏出了随身携带的释放证明书。这份释放证明书显示,王江峰于2014年7月11日无罪释放,并盖有陕西省雁塔监狱的公章。王江峰说:现在我出门都带着这个证明,生怕公安以为我是坏人,把我再抓回去。
当天下午,王江峰再次来到租住地辖区所在派出所,要求办理居住证。一名户籍民警通过公安内查询,王江峰身份信息除了户籍所在地等内容外,还显示有投送监狱、抢劫案、有期徒刑10年等内容。户籍民警表示,刑满释放人员,能正常通过系统办理居住证。但王江峰的情况比较特殊,无法通过系统正常办理。如果提供法院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等材料,我们可将其上报,研究具体方法。户籍民警说,但他还是没有办法正常购买火车票、宾馆住宿登记。要彻底解决,还得要办案机关撤销信息。
截至2月27日,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库中,仍有王江峰抢劫罪刑期十年等信息。
当事人称将考虑提起行*诉讼
被无罪释放后,王江峰申请了国家赔偿。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江峰与王益区法院自愿达成协议,王益区法院赔偿王江峰人身自由赔偿金1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2月27日下午,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办案赵警官表示,王江峰的相关案件信息已从新版的公安系统中撤销,可能旧版系统未及时更新信息。赵警官说:已上报了,正在积极处理,还需要时间。
对于洗冤半年后,上信息仍未撤销,导致自己留有案底一事,王江峰表示已考虑提起行*诉讼。
华商报孙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