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是高危神经母细胞瘤治疗的标准步骤。在前面的文章里,我们介绍了放疗的分类、步骤、以及近期和远期副作用(见《神经母细胞瘤的放射治疗》)。由于放疗的副作用可能影响患者将来的生活,低危和4S期的患者通常不应该接受放疗,中危的患者也应在紧急情况下才考虑放疗。我们还没有找到判断中危病例是否需要放疗的公认标准,但遇到以下的情况,医生应考虑使用放疗:
肿瘤严重压迫椎管;
肿瘤严重压迫气管;
眼窝后的肿瘤迅速增长;
肿瘤迅速增长,很可能导致骨折;
肿瘤增长造成肝脏肿大。
由于化疗对难治性的神经母细胞瘤作用不明显,有些医生主张确诊年龄在18个月以上的难治性中危患者也应该接受放疗。一般来说,要判断中危病例是否需要接受放疗,主治医生可能要参考肿瘤科、外科和放射科的多方意见。
今天我们来说说高危神经母细胞瘤的放疗方案。
放疗的剂量和照射部位
高危神经母细胞瘤的治疗方案通常把放疗安排在化疗、手术和干细胞移植之后。如果患者还要接受免疫治疗,放疗通常会安排在免疫治疗之前,但有时也可安排在免疫治疗之后(见《高危神经母细胞瘤的治疗》和《高危神经母细胞瘤:儿童肿瘤协作组和斯隆中心的治疗方案》)。
放疗的目的是在局部杀灭和控制肿瘤。为了制定合适的放疗方案,放射肿瘤科医生必须先评估肿瘤的生长情况。虽然对于高危神经母细胞瘤的病例,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放疗剂量标准,但专家们普遍认为,放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化疗强度、手术切除是否彻底、以及肿瘤的残留情况来确定。如果患者接受了大剂量化疗,手术又切除得比较彻底,而且肿瘤没有残留或只有极少残留,那放疗的总剂量可以控制在20–24Gy。如果患者的前期治疗不理想,肿瘤残留较多或者有新进展,放疗的总剂量就要相应增加。
近年来高危神经母细胞瘤放疗的研究重点,集中在剂量和照射范围。目前达成的共识是要进行多次、每次低剂量的放疗,尽可能在达成预期疗效的同时,努力减轻副作用,特别是远期副作用。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些年比较重要的研究成果,供医护人员和家长参考。
(1)医院的放射肿瘤科医生在年发表论文,分析了个–年确诊的高危神经母细胞瘤病例,对不同的放疗方案进行比较。他们将这些病例分为两组,分别对肿瘤的原发部位进行了总剂量为20Gy和10Gy的局部放疗。结果表明,20Gy组的预后要显著好于10Gy组。论文作者还选取原发部位肿瘤基本切除干净的患者分为两组,所有人先接受剂量为10Gy的原发部位放疗,然后一组患者进行后续化疗,而另一组接受了剂量为10Gy的全身放疗。化疗组的五年局部复发率为52%,而全身放疗组的五年局部复发率为22%,后者远好于前者。因此,这篇论文认为,如果原发部位的肿瘤已经彻底清除或只有显微镜下可见的残留,总剂量为20–24Gy、每日剂量为1.8Gy的放疗可以有效地控制局部复发。考虑到放疗的远期副作用,这篇论文认为不应对接受过干细胞移植的患者进行全身放疗。
(2)美国Emory医院的HeatherG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