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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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药物:AT-试验适应症: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首次公示:-08-28试验通俗题目:AT-治疗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试验专业题目:AT-治疗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一项开放性、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试验目的:主要目的:评估AT-治疗复发GBM患者的安全性。次要目的:评估AT-治疗复发性GBM患者的总生存期(OS);评估AT-治疗复发性GBM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估AT-治疗复发性GBM患者的总体客观缓解率(ORR)(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疾病控制率(DCR)(CR+PR+SD≥6周)、疗效持续时间(DOR)。探索性目的:探索Bcl-2家族蛋白表达状态、MGMT基因甲基化状态与临床疗效的相关性。
目标入组人数:国内试验:60人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2男性或未怀孕的女性患者,年龄≥18岁。3经活检或手术组织病理学诊断为幕上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GBM)且经放射治疗±化疗后进展或复发性患者。先前为低级别神经胶质瘤的患者经放射治疗±化疗后进展且活检发现具有GBM的患者也可入组本研究。4患者必须具有病理学专家完成和签署的肿瘤组织报告。5患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的进展或复发性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在开始治疗前14天内进行MRI或CT检查)。6患者必须已从先前治疗的*性反应中恢复。必须距最近的放射治疗结束至少3个月,必须距不含亚硝基脲的化疗方案结束至少3周,以及必须距含亚硝基脲的化疗方案结束至少6周。注意:对于非细胞*性药物,若患者已从所有与药物相关的*性反应中完全恢复,可在停止这个药物(例如:西乐葆,沙利度胺等)2周后开始治疗。对于细胞*性试验药物,必须至少在患者入组本研究前3周以上。7ECOG评分为≤2。8实验室化验指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血液学功能: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计数≥×10^9/L。肾脏和肝脏功能: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如果血清肌酐1.5×ULN,24小时肌酐清除率必须≥50mL/min(附件4)]。总胆红素≤1.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9在筛选期间,患者的以下实验室检查数值必须WNL(在正常范围之内)或使用补充剂纠正至正常范围之内:钾;磷;总钙。10育龄妇女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推荐治疗剂量的AT-对发育中的人类胎儿的作用未知。由于这个原因以及因Bcl-2抑制剂有致畸的潜能,育龄妇女和男性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前,参加研究期间,以及AT-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激素避孕法或屏障避孕法;节欲)。11简易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评分≥15。12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13患者必须能够口服研究药物。14患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排除标准:
1患者伴随严重的感染或内科疾病,导致患者不能参与研究或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包括但不限于: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或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本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本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不稳定心绞痛、纽约心脏协会(NYHA附件3)分级为Ⅱ级或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严重心率失常不能用药物控制或对试验治疗有潜在影响者。2妊娠或哺乳期,或期待在本研究计划期间内怀孕的患者。3既往接受过棉酚或AT-治疗,或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过敏的患者。4正在接受抗肿瘤治疗的患者(例如:化疗或研究药物)。允许伴随类固醇治疗。5既往或伴随恶性肿瘤的患者,除经过充分治疗的原位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已治愈≥5年的患者(任何既往恶性肿瘤)可纳入本研究。6患有≥NCI-CTCAE4.0版2级的感觉神经病。7患有2级(NCI-CTCAE4.03版)症状性高钙血症患者。8正在服用铁补充剂的患者。9患有任何影响吞服药片的疾病(例如:胃肠道疾病导致不能口服药物或需要静脉营养,先前的外科治疗影响吸收,或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的患者。10患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或切除了胃或小肠的患者。患有溃疡性结肠炎,炎性肠道疾病,或不完全或完全性小肠梗阻的患者也被排除。11确定HbsAg抗HCV抗HIV1/2及梅*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的患者。12正在接受细胞色素P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物(EIADs;例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普里米酮,奥卡西平)治疗的患者。13正在接受已知能够影响或有可能影响AT-的活性或药代动力学的任何其他药物或物质的患者,将由主要研究者审核他们的病例后决定其入组资格。14需要常规使用造血生长因子(包括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白介素-11)或血小板输注来保持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或血小板计数超过参加研究所需阈值者。15采用抗逆转录病*治疗的人类免疫缺陷病*(HIV)阳性的患者不符合本研究,因为可能与AT-有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另外,在进行骨髓抑制治疗时,可能会增加这些患者的致命性感染的风险。必要时,将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治疗的患者中进行适当的研究。医院和研究者:
序号机构名称主要研究者国家省(州)城市1首都医科大医院李文斌中国北京北京申办单位:江苏亚盛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登记号:CTR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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