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枢性面痛
“中枢性疼痛”指的是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功能异常所致的神经病理性疼痛。在不同的患者中,该病的临床表现可以有相当大的差异。ICHD有两类疾病是中枢性病因引起的面部疼痛:多发性硬化的中枢性神经病理性疼痛;脑卒中后中枢性疼痛
解剖学
从三叉神经脊束核或脊髓背角至大脑皮层的中枢神经系统,任意水平的病变都有可能会导致中枢性神经病理性面部疼痛。与丘脑以上的损伤相比,当脊髓丘脑通路和三叉-丘脑通路受累时,患者发生中枢性疼痛的风险可能更高。
病理生理学
虽然对于该病的机制仍知之甚少,但是两种假说提出的一般性过程可能参与了该病的发生。第一种假说:累及躯体感觉通路的“刺激性病灶”引起其他方面正常的伤害感受通路的活性增加。第二种假说:远离病灶部位的神经元在“去神经化”失去正常的突触传入后,会变得过度活跃和高度敏感。不管是哪种过程,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的结果都是一种中枢结构的异常致敏状态,这种状态会导致患者在没有持续组织损伤的情况下发生持续性的疼痛。
脑卒中后中枢性疼痛
脑卒中后中枢性疼痛通常被描述为单侧面部疼痛和/或头痛,且具有多种表现,累及部分或整个颅颈区域,并伴有脑卒中所致的感觉受损。这种疼痛不能被外周三叉神经中的病变所解释,也不能被其他颅神经或颈神经中的病变所解释。疼痛由累及三叉神经核上行投射的病变引起,这种病变可能还会累及颈部的脊髓丘脑通路和皮层处理。根据病变的具体部位,同侧的躯干和/或肢体可能会被累及。在脑卒中患者中,有0.5%-8%的患者会受到该病的影响。
根据ICHD-3,脑卒中后中枢性疼痛的诊断标准需要患者同时具备以下几点:
●面部疼痛和/或头痛
●发生过缺血性或出血性的脑卒中
●患者具有脑卒中和疼痛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由下列两点证实:
?疼痛在脑卒中后6个月内发生
?影像学(通常为MRI)显示相应部位有血管病变
●不能被另一种ICHD-3的诊断更好地解释
这种疼痛通常是持续性的,但也可以是阵发性的。与ICHD-3诊断标准不同的是,疼痛可能会在脑卒中后延迟数月甚至数年才发作。疼痛强度是多变的,可能会因躯体/情绪的应激所增强,也可能经放松而被减轻。在部分患者中,疼痛是一种巨大的负担,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抑郁,甚至自杀。
药物治疗中枢性疼痛的治疗极具挑战性。大多数的治疗选择符合以下几类:●降低中枢神经系统活动的药物(抗癫痫药、苯二氮卓类、巴氯芬)
●提高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的药物(抗抑郁药)
●影响肾上腺素能受体的药物(可乐定)和直接阿片受体激动剂。
●外周及中枢性电刺激
非典型面痛
面部和/或口腔疼痛。每日反复发作,一日超过2小时,持续超过3个月。疼痛具有以下2项特征:难以定位,不符合周围神经分布;性质为钝痛、酸痛或持续恼人的疼痛。临床神经系统检查正常。通过适当检查排除了牙源性病因。不能用ICHD-3中的其他诊断更好地解释。
首选治疗药物是三环类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如果有三环类药物禁忌证或药物耐受不良,首选替代药物是加巴喷丁或普瑞巴林。一项病例报告称,托吡酯(逐渐调整剂量至一次mg,一日2次)对该病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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