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医疗救助*策指南
一、*策依据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保障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医保发〔〕19号)、《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金昌市医疗保障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医保发〔〕11号)文件精神。
二、医疗救助对象
参加当年金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被金川区扶贫办和民*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等人员。
三、医疗救助标准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两类参保人员在*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统筹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
(二)特困人员、孤儿两类参保人员在*策范围内就医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统筹个人自付部分,在统筹区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98%比例进行医疗救助,在统筹区域外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95%比例进行医疗救助。
(三)医疗救助年度累积限额:普通疾病医疗救助限额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限额元。
四、医疗救助流程
(一)医疗救助对象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费用,医院医保窗口“一站式”即时结算。
(二)医疗救助对象在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费用:
1.办理过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医疗救助医院医保窗口“一站式”即时结算;
2.未办理过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1)转诊转院城镇医院进行手工结算,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手工结算;(2)自主转院及因长期异地居住、在外务工、在外上学或者异地急诊入院的,城医院进行手工结算,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手工结算。
(三)门诊费用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向参保所在镇、社区递交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发票、处方及银行提供的领取特困供养金、孤儿生活补贴流水清单(当年)、农村居民惠农一卡(折)通、城镇居民社保卡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经镇、社区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后,报区医保局复核后将医疗救助资金拨入救助对象惠农一卡(折)通或者社保卡。
附件:
医疗救助限额6万元的21种重特大疾病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民*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明确的21种重大疾病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1.儿童先心病(儿童单纯性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
2.儿童白血病(儿童低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中高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胃癌;
4.食道癌;
5.结肠癌;
6.直肠癌;
7.终末期肾病;
8.肺癌;
9.肝癌;
10.乳腺癌;
11.宫颈癌;
12.急性心肌梗死;
13.白内障;
14.尘肺(尘肺病1期、尘肺病Ⅱ期、尘肺病Ⅲ期);
15.神经母细胞瘤(感觉神经母细胞瘤(M/3)、嗅神经母细胞瘤(M/3);
16.儿童淋巴瘤;
17.骨肉瘤;
18.血友病;
19.地中海贫血;
20.唇腭裂;
21.尿道下裂。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年至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年满60周岁。
二、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元
三、申报程序
(一)每年1月15日前,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上年度未纳入奖励扶助、本年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每年2月15日前,村级评议公示。村(居)民委员会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和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都要逐户逐项上门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申报人及配偶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户口性质、生育状况、现有子女情况以及举报电话)
(三)每年3月15日前,乡级初审公示。乡(镇)人民*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经审定的《申报表》、《退出审批表》等资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确认。
(四)每年4月30日前,信息录入和变更。经确认具有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和退出奖励扶助的对象,由县级组织人员集中时间依据《申报表》和《退出审批表》,将其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已申报对象信息发生变化但仍符合奖扶条件的,变更其相关信息。
资助农村二女户家庭成员合作医疗
一、享受条件
持有《二女户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
二、补助标准
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额,如年代缴每人每年元
三、申报流程
(一)二女结扎户凭身份证户口簿、医疗证到就近的农商银行网点先办理个人参保缴费后,再凭第二联(缴费人留存联)缴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计生办提出个人申请,提交相关复印件;
(二)乡镇卫生计生办工作人员初审,统一上报金川区卫生健康局;
(三)卫生健康局业务股室审核相关资料,提交*组会;
(四)*组会讨论通过;
(五)金川区卫生健康局财务室向区财*局报送申请资金报告;
(六)拨付两镇惠农专户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人。
四、联系方式
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策-,监督举报-,区财*局监督-,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
“两户”子女考取统招院校补助金
(区级)
一、享受条件(同时满足):
(一)农村户籍
(二)全面两孩*策实施前,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父母光荣证》
(三)考取国家统招院校
二、补助标准:
考取国家统招院校的农村“两户”子女在校期间每人每年元。
三、申报流程:
(一)每年8月底,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的子女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计生办登记备案,提交相关复印件,并核对更新信息;
(二)乡镇卫生计生办工作人员集中审核,统一上报金川区卫生健康局;
(三)业务股室审核相关资料,提交*组会;
(四)*组会讨论通过;
(五)金川区卫生健康局财务室向区财*局报送申请资金报告;
(六)拨付两镇惠农专户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联系方式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策-,监督举报-,区财*局监督-,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享受条件:(一)农村户籍
(二)全面两孩*策实施前,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孩子未满16周岁
二、补助标准:独生子女16周岁以内每户每年元。三、申报流程:(一)每年8月底,农村独生子女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计生办登记备案,提交相关复印件,并核对更新信息;
(二)乡镇卫生计生办工作人员集中审核,统一上报金川区卫生健康局;
(三)业务股室审核相关资料,提交*组会;
(四)*组会讨论通过;
(五)金川区卫生健康局财务室向区财*局报送申请资金报告;
(六)拨付两镇惠农专户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联系方式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策-,监督举报-,区财*局监督-,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更多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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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区“一卡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
编辑:孟存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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