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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7 2:39:00
1血管性痴呆

血管性痴呆(vasculardementia,VaD)是指由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和其他脑血管疾病等导致的临床或亚临床脑血管损伤,继而引起的以大脑认知、记忆功能受损为主要症状的临床综合征。痴呆可发生于多次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连续的急性脑血管意外之后,个别人也可发生在一次严重中风后。梗塞灶一般较小,但效应可累加。

2流行病学

血管性痴呆是常见的痴呆类型之一,是引起痴呆的第二大原因。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中,血管性痴呆的患病率为1.50%,年发病率在5~9/人,是仅次于阿尔茨海默病的痴呆类型。血管性痴呆占痴呆总患者的10%~20%,其中合并阿尔茨海默病者占10%~20%。卒中后,64%的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认知障碍,1/3的患者会发展为痴呆。

VaD的患病率随年龄而增长。在美国一项纳入,例社区人群的队列研究中,71~79岁人群的患病率约为0.98%,80~89岁人群为4.09%,90岁及以上人群为6.10%,60岁以上且伴发缺血性卒中存活患者中的患病率为26.3%。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群中VaD的患病率约为2.44%。

3病因病理

VaD是一个综合征,不是一个单一的疾病,不同的血管病理变化均可引起VaD症状,包括大、小动脉病变,弥漫性缺血性白质病变,心脏脱落栓子的栓塞,血液动力学改变,出血,血液学因素和遗传性疾病等。与VaD有关的病理生理机制包括局灶性缺血性损害(定位,形态,数量,容积),白质病变(类型,定位,大小),其它与缺血有关的因子(不完全性缺血性坏死及梗死灶周围组织的病理改变,局部脑组织对缺血改变的选择性、易感性),功能因素(梗死产生的局部和远处的功能损害)。

4临床表现

血管性痴呆是脑血管病(如脑梗塞或脑出血等)所致精神障碍中的一种,一般在50—60岁发病。近年来发病年龄趋于中年化,男性多于女性。病程短则2个月长达20多年,平均5.2年。

其早期表现主要是头痛眩晕、肢体麻木、睡眠障碍、耳鸣等,可有近期记忆力轻度受损、注意力不集中和一些情绪变化,无明显的痴呆,所常将此表现称为“脑衰弱综合征”。但随着病情的发展,就会出现神经精神症状,如发音不清、吞咽困难、而肌麻痹、失认、尿失禁、凭空听见声音(幻听)、看见实际不存在的东西(幻视),或情感脆弱易激惹、哭笑无常等等。
  

5血管性痴呆分类

VaD的分类方法很多,被(VICCCS-1,)分为4个亚型,即:

①卒中后痴呆(PSD),由各种血管原因和脑病变所致,包括多发皮质-皮质下梗死、关键部位梗死和各种形式的神经变性病理学,卒中后6个月内发展而成;

②皮质下血管性痴呆(SIVaD),即小血管病痴呆,这个诊断整合宾斯旺格病(BD),和腔隙性状态为一类重叠实体;

③多梗死性痴呆(MID),指存在多个大的皮层梗死及其可能对痴呆的贡献;

④混合性痴呆(MD),代表一种独一无二的伞状亚型,包括血管和神经变性病各种组合的表型如VCI-AD、VCI-DLB等。

6疾病诊断

VaD是由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或缺血-缺氧脑损引起的复合性疾病。NINDS-AIREN的VaD诊断分可考虑(possible)、可能(probable)和肯定(definite)3等级,具体如下:

6.1 临床诊断可能(probable)VaD标准,包括下列项目:

(1)痴呆。认知功能较以往减退,表现为记忆力损害及二项或二项以上认知领域内的功能损害(定向、注意力、语言、视空功能、执行功能、运动控制和实施功能)。

排除标准:有意识障碍,谵妄,精神病,重度失语,明显感觉运动损害,但无神经心理测验证据的病例。且排除其它能引起记忆、认知功能障碍的系统性疾病和其它脑部疾病。

(2)脑血管病。神经病学检查有局灶性体征,如:偏瘫、下部面瘫、巴宾斯基征、感觉缺失、偏盲、构语障碍等,与卒中一致(不管有无卒中史)。脑部影像学检查(CT或MRI)有相关脑血管疾病的证据,包括多发性大血管卒中,或单发性重要区域内梗死(角回、丘脑、前脑基底部、前脑动脉和后脑动脉的供血区域),多发性基底神经节和白质内的腔隙性病灶,以及广泛性脑室周围缺血性白质损害,或二者兼有。

(3)以上两个疾病诊断具相关性。至少有下列1个或1个以上的表现:①痴呆表现发生在卒中后3个月;②有突发的认知功能恶化,或波动性、阶段性进展的认知功能缺损。

6.2proVaD临床诊断的支持特征包括

(1)早期存在步态异常(小碎步、磁性步态、失用-共济失调步态或帕金森步态);

(2)不稳定的、频发的、原因不明的跌倒;

(3)不能用泌尿系统疾病解释的早期尿频、尿急和其他尿路症状;

(4)假性延髓麻痹;或

(5)个性和情绪变化、厌食、抑郁、情绪失禁或其他皮层下缺陷,包括精神运动迟缓和执行功能异常。

6.3VaD临床诊断的排除特征包括

(1)早期记忆缺陷且记忆和其他认知功能进行性恶化,如语言(经皮质感觉失语症)、运动技能(失用)和感知(失认),且缺乏相应的脑成像局灶性病变;

(2)缺乏局灶性神经系统体征,除认知障碍外;和

(3)缺乏CT或MRI显示的脑血管病灶。

6.4posVaD的临床诊断标准

存在痴呆并有局灶性神经体征,但脑影像学检查没有证实确定的CVD;或痴呆与卒中之间缺乏明确的时间关系;或起病认知损害轻微时和可变病程(平稳或改善)以及相关的CVD证据。

6.5defVaD的诊断标准

(1)符合proVaD临床标准;

(2)从活检或尸检中获得VCD组织病理学证据;

(3)缺乏超过年龄预期的神经纤维缠结和神经炎斑块;和

(4)缺乏能够导致痴呆的其他临床或病理障碍。

7治疗

至今为止,美国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没有批准以VaD为适应证的任何药物,用于治疗AD的药物如胆碱酯酶抑制剂(cholinesteraseinhibitors,ChEIs)和谷氨酸受体(N-methyl-D-asparticacidreceptor,NMDA)拮抗剂临床上也被用于治疗VaD,但目前的证据水平仍然有待提高。本文尝试对已发表的治疗VaD的高质量临床研究进行荟萃分析,以了解这些药物治疗VaD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存在的不足,为VaD的治疗提供更多的依据。涉及药物包括胆碱酯酶抑制剂(多奈哌齐、加兰他敏、卡巴拉汀或利斯的明)、盐酸美金刚、尼麦角林、银杏叶提取物,以及尼莫地平、脑蛋白水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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