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困扰耳科医生的三大顽症,即耳聋、耳鸣、眩晕中,耳鸣的诊疗进展无疑最慢。神经性聋的治疗是由于助听器、人工耳蜗的出现得到极大改善。眩晕的进展则主要归功于引起眩晕的几个主要疾病: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前庭型偏头痛、梅尼埃病、前庭阵发症等的诊断及治疗目前都有了明显进步。那么,耳鸣的诊疗为什么如此困难呢?主要原因是:
①相对于眩晕类疾病,耳鸣的病因更多,更复杂,更分散。据不完全统计,可以诱发主观性耳鸣的病因在1 000种以上。很大程度上,耳鸣的诊断需要丰富的全科医学知识,但是目前无论是整个临床医学还是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的发展趋势却是越分越细。在某个发展方向的研究深度越来越大,而广度越来越差。专家可能多了,但是大师越来越少。临床上很难快速准确地找到引起耳鸣的病因,所以很难针对病因进行治疗。研究者往往试图用一种单一手段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耳鸣,由于不同原因的耳鸣有不同的病理生理机制,很难用一种统一的方法使所有的耳鸣达到满意的疗效。
②如果不能找到病因,就需要进一步分析耳鸣的不同产生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比如听神经通路兴奋度过高与耳蜗血液流变学病变的治疗方法显然是不一样的。即使是耳蜗血液流变学的病变,也要区分是动脉供血不足?血栓形成?还是静脉回流障碍?这些不同机制显然需要不同的药物治疗。区分这些不同的机制不一定全靠各种检查,很多情况下需要仔细采集病史,并进行分析。但是很多耳科医生自认为就是手术医生,不愿意下功夫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与进展。由于耳鸣患者就诊时间往往较长,医生接诊患者过多,因此对接诊耳鸣患者缺乏耐心,而简单地解释为“就是神经性耳鸣,没有有效治疗方法”,使得耳鸣患者对医生失去信心,往往错失彻底消除或降低耳鸣响度的最佳治疗时机。其实至少有一部分耳鸣是可以采用药物进行治疗的。
③中国人就医的特点是特别期待某种神药能够彻底根治这种疾病。由于大脑对声信号有记忆存储现象(慢性耳鸣的中枢化趋势),因此,病程越长的耳鸣,用药物抑制或者消除耳鸣的可能性越小。
④尽管很多耳科医生已经知道耳鸣的习服治疗,但是对声治疗的很多概念以及治疗原则模糊不清,不知道耳鸣掩蔽治疗、助听器、掩蔽器、习服治疗、耳鸣行为认知治疗、音乐治疗的各自区别与适应证选择。我国专门从事耳鸣声治疗的听力师或者理疗师的队伍建设也相对滞后,这些都会阻碍耳鸣的有效控制与康复。
⑤缺乏客观诊断手段,疗效评估很难统一。尽管功能性MRI、PET-CT、PET-MRI等检测手段越来越多,但是距离临床实际应用仍有相当差距。近期,德国和美国都制定了耳鸣指南。由于各国医疗保健体系、就医习惯不同,因此需要认真学习,才能找出我国能够采用的部分。仔细研读美国2014年的耳鸣指南与德国2008年的耳鸣指南,两者主要有以下不同。
1 耳鸣病程的划分
德国指南的定义是:①急性耳鸣:病程在3个月以内;②亚急性耳鸣:病程在3个月~1年;③慢性耳鸣:病程在1年以上。美国认为6个月以上的耳鸣实际上就归为慢性耳鸣了。这个划分有一定意义,临床上超过6个月的耳鸣,药物治疗的效果多欠佳。
2 代偿性和非代偿性耳鸣
德国的定义是:根据继发症状可分为代偿性和非代偿性耳鸣。①代偿性耳鸣:患者能感到耳鸣,但能很好耐受,没有出现继发症状,没有或只有轻微干扰,没有明显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②非代偿性耳鸣:耳鸣对生活影响很大,并引起继发症状(恐惧、睡眠障碍、抑郁等),有很大干扰,生活质量明显受到影响。抑郁和其他心理障碍也可能是耳鸣的原因。
美国的定义是:①耳鸣:没有外部声源下的声音感觉;②原发性耳鸣:没有原因的耳鸣,伴或不伴感音神经性听力下降;③继发性耳鸣:明确病因的耳鸣(不包括感音神经性聋);④最近发作的耳鸣:病史短于6个月;⑤持续性耳鸣:病史6个月以上;⑥失代偿耳鸣:影响生活质量或身体健康状态,患者有意愿寻求帮助缓解耳鸣;⑦代偿性耳鸣:耳鸣对患者生活没有影响,但患者可能希望了解耳鸣的原因及预后。
3 主要适用范围
德国指南适用范围包括临床医生和听力师〔。必须注意,美国指南的适用范围是:“本指南主要针对持续的(至少病史6个月以上),失代偿性成人耳鸣患者(18岁以上)”,并不包含急性耳鸣的治疗。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外医疗体系不同。美国和德国的患者除非是急重症,首诊必须先去全科医生诊所就诊,如果全科医生处理的疗效不佳(往往需要至少3个月),然后去耳鼻喉科专科医生诊所就诊(大约又需要3个月),如果效医院或者专门治疗耳鸣的诊所治疗。这时,往往药物治疗的效果不佳,更多的是需要听力师、理疗师、心理医生的参与了。所以要注意英文therapy、treatment与management的区别。
Ther-apy主要指某一种治疗的方法,简称疗法,通常和治疗的时间有关联。在听力学中,也常用来表达治疗的意思,如耳鸣习服治疗的英文为tinnitus re-training therapy。和management相比,therapy主要指具体的治疗手段,比如耳鸣认知行为治疗的英文是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y,生物反馈治疗的英文是biofeedback therapy。临床医学角度,耳鸣治疗常用“tinnitus treatment”,但在听力学领域,则更常使用“tinnitus management”。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常用于医疗方面,偏重于具体的医疗手段,包括药物和手术等,着重于疾病生理方面的治疗,比如通过手术切除听神经瘤,从而达到治疗耳鸣的目的;后者更倾向于对某一种疾病后果的总体状况的改善,包括生理和心理等各个方面,比如常用的耳鸣认知治疗等。management也经常和rehabilitation混淆,尤其在听力康复和助听器验配的实践中,management使用很频繁,根据上下文,既可以将其译成康复,也可译成帮助,或者译成治疗。the management of the hearingimpaired可译成听障患者的康复,而不是直译成“听障患者的管理”。
在美国的指南中,关于治疗的建议:
①教育和咨询(推荐):医生应该告知患者失代偿持续耳鸣的治疗策略;②助听器(推荐):对于伴有听力下降的失代偿持续耳鸣患者应该推荐助听器;③声治疗(可选):对于持续失代偿耳鸣可以进行声治疗;④认知行为治疗(推荐):对于持续失代偿耳鸣可以推荐进行认知行为治疗;⑤药物治疗(强烈不推荐):强烈不推荐对持续失代偿耳鸣患者给予抗焦虑药、抗癫痫药、镇静药、鼓室内给药;⑥膳食补充(强烈不推荐):强烈不推荐给予银杏叶制剂、褪黑素、锌等;⑦针灸(没有建议);⑧经颅磁治疗(强烈不建议):强烈不建议将经颅磁治疗作为常规治疗。这些都不是针对急性耳鸣,而是针对病程在6个月以上的成年失代偿性耳鸣患者。
国外目前由于种种不同的医疗保健系统和体制,处理慢性失代偿性耳鸣的主要人员是听力师以及理疗师,他们的主要目的是management。这个词实际上是指一整套的治疗策略,包括医师诊断、咨询,声治疗(包括习服治疗),行为认知治疗等。主要是针对已经出现焦虑、抑郁、睡眠障碍等继发症状的耳鸣患者,治疗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慢性耳鸣造成的各种继发症状的困扰,达到适应状态。所以management确切的中文应译成耳鸣康复。而我国,诊疗耳鸣的主体依然是广大的临床医生,接诊的耳鸣患者很多是急性耳鸣或者慢性耳鸣急性加重。此时医生的治疗目的首先是尽量降低耳鸣的音量,最好的结果当然是使耳鸣消失。我国突发性聋多中心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伴有耳鸣的863例患者,痊愈245例(28.39%),显效173例(20.05%),有效316例(36.62%),无效129例(14.95%),总有效率为85.05%。
4 急性耳鸣或慢性耳鸣急性加重的处理德国耳鸣指南关于急性耳鸣的治疗观点是:急性耳鸣尽早采取治疗是很重要的,所以对于急性耳鸣要边检查以明确诊断同时展开治疗。以下是治疗急性耳鸣的一些常用方法,可单用或联合使用:①改善血液流变学治疗,可用血浆扩容药物或改善微循环药物(如低分子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普鲁卡因,乙酮柯柯碱等)持续10d,普鲁卡因剂量逐渐增加;②可的松:开始时采用大剂量冲击,比如500mg可的松每天1次,持续3d后迅速减量,持续10d;③对于颈椎源性耳鸣采用手法治疗。如单一治疗方法不能使耳鸣迅速消除,可随后采用上述其他方法。高压氧治疗尚处于临床试用阶段,对于某些常规方法效果不好者,可以尝试。对于伴有耳鸣的突发性聋,美国的治疗建议是需要紧急治疗,目的是稳定或提高听力。对于急性耳鸣以及最近发生的耳鸣,美国的建议是评价和治疗取决于耳鸣的严重性,以及是否伴随其他症状。
关于急性耳鸣的观点是:主观性急性耳鸣主要的治疗目的是完全消除耳鸣,或至少降低耳鸣的响度。除诊断外还要及时治疗,即使很多用于诊断的检查没有完成,治疗也必须开始。在出现耳鸣的头几个小时,跟突聋一样由于有自愈的可能,且由于缺乏安慰剂随机临床对照研究,因此要跟患者商量是否可以等待24~48h,如无效,再进行大剂量激素治疗。要根据患者个体情况(治疗愿望,痛苦程度,是否伴有听力下降等其他症状)选择治疗方案。急性耳鸣的药物治疗参照突聋的治疗,可考虑单独或联合使用以下治疗:皮质类固醇激素;血液流变学治疗;离子通道阻滞剂治疗等。使用神经递质阻滞剂在一期临床观察中被认为是有效的。但是没有针对耳鸣的特异性治疗。
5 美国指南中对非代偿性耳鸣患者的教育要点美国指南中对非代偿性耳鸣患者的教育要点对于临床医生给耳鸣患者的解释很重要:
①耳鸣的概念:耳鸣是在没有外界声源的情况下对声音的感知。耳鸣是一个症状,不是疾病。慢性耳鸣患者几乎所有时间都能听到耳鸣,但部分患者的耳鸣是间断的。
②鉴别耳鸣和短暂的耳内噪声:短暂的耳内噪声是指伴有听力下降的突然的耳内啸声,常为单侧,完全随机发作,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出现症状,发作期常伴有耳部阻塞感,症状一般1min左右消失。一过性耳内噪声也称短暂的自发性耳鸣,是正常现象。
③对耳鸣和相关耳聋的评价:耳鸣患者常把耳聋归因于耳鸣。医生要分清哪些耳鸣与耳聋相关,哪些是单纯耳鸣,此评估需要听力检查结果及一些相关问卷。
④耳鸣可能是暂时的:噪声暴露会引起暂时的听力阈移和暂时的耳鸣,这种情况下出现的耳鸣通常在损伤后几天内消失。反复噪声暴露会增加变为持续性耳鸣的可能性。
⑤药物性耳鸣:很多药物和药物的相互作用会引起耳鸣,这种耳鸣通常是暂时的(通常持续1~2周),但是也可能是持续性的,尤其是氨基甙类抗生素和化疗药顺铂等。阿司匹林可引起暂时性耳鸣,其他可能引起暂时性耳鸣的药物包括非甾体类抗炎药、袢类利尿剂、奎宁等。治疗精神科疾病及睡眠疾病的药物有些可诱发或加重耳鸣。
⑥原发性耳鸣没有治愈方法:目前确实没有原发性耳鸣的治愈方法,尽管有相反观点,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哪项治疗方法能够对抑制耳鸣产生长期疗效。我们能够帮助患者减轻耳鸣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睡眠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听力困难、紧张。患者需被告知尽管耳鸣不能被治愈,但他们可以尝试控制自己对耳鸣的反应,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健康护理专业人士应对耳鸣患者表现的